專題文章

我要結婚了

參考編號: SP20190110

  • 日期2019年1月10日
  • 類別 《學前親子》雜誌專欄
  • 對象 家長
  • 作者教育組 陳耀杰
  • 主題 性教育, 家庭性教育

今天是我們結婚的十周年,實在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自從小天和小欣相繼出世後,我們已習慣買點豐富的菜餚在家中烹調。小天和小欣今年7歲和8歲,適逢我們結婚十周年,於是便帶他們一起出外用膳慶祝。點了餐後,二人的好奇心大發,圍繞結婚這個話題問個不停。

 

「爸爸媽媽最初為何要結婚?我們將來也要結婚嗎?」

小天的問題簡單直接,爸爸輕鬆地回答:「爸爸媽媽真心相愛,經過一段時間相處,互相深入了解,想以後跟對方一起生活,組織家庭。於是,我們便進行法律認可的結婚儀式,成為了合法夫婦。將來你們遇到心愛的人,雙方同意下也可以選擇結婚。可是,並非每個人都會結婚的,無論結不結婚都是正常。」

 

「我很喜歡同班的小鋒,我可以跟他結婚嗎?」

媽媽摸著小欣的頭:「你喜歡小鋒哪些方面呢?」小欣天真地說:「英俊,人又很有禮貌。」「怪不得欣欣喜歡小鋒,但結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婚前要考慮大家是否真心相愛,婚後能否彼此適應,包容對方的缺點和不同的生活習慣。你和小鋒可以繼續做好朋友,當你長大後,再決定小鋒是否合適的對象吧!」

 

「我愛媽媽,媽媽和我又相處得很好,我們可以結婚嗎?」

媽媽聽後甜上心頭:「小天,多謝你愛媽媽,媽媽也很愛你,但是我們不可以結婚啊。」小天:「為什麼?」爸爸:「媽媽已經和爸爸結了婚,所以不能再和別人結婚。況且,法律上是不容許父母和子女結婚的。其實,爸爸媽媽和你們的愛是親情,一般可透過擁抱或親吻來表達,不用結婚也充滿著愛。」

 

「早前在電視看到什麼同志遊行,同性也可以結婚嗎?」

「欣欣真的長大了,開始留意時事,問得很好。」媽媽:「社會上部分人喜歡同性,但未必得到身處的地方認同。現時大多數的國家只讓一男一女結婚,僅有部分國家允許同性結婚或民事結合,使他們的關係得到保障。至於香港,法律暫時不承認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因此便有人遊行,和平地爭取自己的權利。」

 

上菜了,大家正忙於享受當前美食,小天忽然想到:「我最愛動畫中的莉香,我可以和她結婚嗎?」爸爸笑說:「那是畫家筆下的虛構人物,一般我們只會和真人結婚。」媽媽:「小天,動畫世界雖然吸引,但別過分沉醉,忘了現實世界中的事物和人際關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