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分手的藝術

參考編號: OD070105

  • 日期2007年1月5日
  • 類別 東方日報《性在有心人》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教育組黃翠玲
  • 主題 約會戀愛

一年之始,本是喜氣洋溢;翻開報章,卻發現有女子在元旦日因男友提出分手而輕生。推想他們最初墮入愛河時甜甜蜜蜜,到感情終結時卻弄得賠上性命,怎不教人唏噓!去者已矣,但對其親人,甚或提出分手的一方都可能造成難以磨滅的傷痛,對那份已逝去的感情就更無濟於事。這類悲劇並非罕見,因感情生變而自殘或傷害對方的事件時有聽聞,究竟感情事真的那麼難以駕馭,還是雙方並未作好充足裝備呢?

到學校做性教育,談及拍拖戀愛時,許多青少年會問:「幾歲才可談戀愛?」適合談戀愛與否,不單看年歲,視乎兩人心智是否成熟,懂得與人相處,以及具備處理問題的能力,包括處理分手事宜。

如上述事件,感情有變,一方覺得不想發展下去,不拖泥帶水是正確態度,但應小心處理,提出分手也要選擇適當時機,切忌在節日或紀念日提出分手要求,增添對方的失落感。可嘗試循序漸進地讓感情逐漸淡化,在提出分手時,儘量耐心地向對方解釋原因和自己的想法,最好能找到對方信任的人協助舒緩不快情緒。

失戀的一方固然難受,但也需接受現實,由來感情要雙方都願意付出和維繫才會開花結果,勉強真的沒幸福啊!何不先給自己時間治癒傷口,將來還有發展感情的機會,周邊還有關愛自己的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