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我是情人?朋友?

參考編號: MP070117

  • 日期2007年1月17日
  • 類別 明報《性性相識》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教育組 李明英
  • 主題 約會戀愛

一個大男孩問﹕「我和一個女孩約會,我很喜歡她,什麼都聽她的,但她卻若即若離,令我很煩惱。究竟她把我當作情人,還是一個普通朋友?」

要分辨友情和愛情並非三言兩語可解釋,需從兩人的交往和相處去感受和衝量,旁人不能妄下判斷。假如已約會一段日子卻無法確定對方意願,也許可嘗試表白感受。可能她認為目前只是約會而非戀愛,只想做普通朋友而已。也許她處於觀望階段,不想顯得太投入。這些都有待這個男孩細心觀察和了解清楚。此外,雖說愛一個人要彼此接納,但亦應同時保持獨立和自主。假如萬事皆遷就對方,永遠以對方為先而忘記了自己的原則、失去自我,這樣關係不單不健康,亦難以長久。

「假如她真的拒絕我,我好不好發動攻勢把她追回來呢?」

說「不」就是「不」

可能受到愛情電影或小說的影響,仍有不少人認同「男攻女守」的愛情規則﹕男性要主動發動追求攻勢,女性則被動矜持。即使女方一再拒絕,男方往往將之解讀為女性害羞的表現,因此男方要不屈不撓,不斷邀約、送禮、發短訊,相信總有一天能感動對方。然而,過度的追求一點也不浪漫,甚至構成騷擾,令對方不舒服。緊記,感情從來都是雙方面的,是彼此施予和接受的關係,因此,男性應接受當女性說「不」就是指「不」,而女性亦應勇敢表達真正的心意。面對戀愛,別拘泥於性別,要應勇於面對及表達自己真實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