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女人為他人而活?

參考編號: MP040617

  • 日期2004年6月17日
  • 類別 明報《性性相識》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教育組 李明英
  • 主題 性別角色

女人為他人而活?

詩人拜倫曾經說過,「愛情是男人生命的一部分,它卻是女人的整個生命。」在舊時代,世界以男性為中心運轉,角色分工、世俗禮節皆有一定脈絡;關於戀愛,它也許就是女人一生的歷史,但對於男人來說,卻很可能只是生命中的插曲而已,總言之,「男人以工作為生活的重心,婚姻家庭是女人唯一的選擇」。

今時今日,社會生活面貌愈益多元文明進步,早不以「應該/不應該」的二元價值觀去思考生命,大家都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照道理,將女性的生命核心集中在婚姻、家庭與小孩,「女人離不開愛情/婚姻/家庭、男人離不開事業」,已是沒有人唱的陳腔濫調;然而,新時代社會對女性的期待與雕塑,似乎仍背負貞潔禮節的人言包袱,潛藏著三從四德,是難以突破性別的彊界。

君不見許多男人女人,仍然認為婦女一旦擁有妻子母親的名號,就應當為家庭與小孩作出相應的奮鬥和犧牲,鼓勵女人為家(他)人而活(other- oriented),並透過照顧丈夫及孩子獲得成就。無奈的是,不少女人為「好」妻子「好」母親這千斤壓弄得焦頭爛額淹沒自我,然而這些奮鬥犧牲,卻未必換來尊重幸福快樂。

另一個現象就是社會對一群「未嫁女」的莫名指控,把沒有選擇婚姻的單身女性描繪得如何生人勿近脾氣古怪,總之女孩一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有這樣的邏輯在等著她:女孩子是一定要嫁人的、不結婚的人是不會幸福的、 嫁不出去是可恥的、嫁不出就是「問題女青」‧‧‧只要你結婚,別人就會承諾你的幸福,也就是說,女人的幸福,還是掌握在別人。單身女人的壓力實在難以想像,也怪不得仍有女人立志要朝三十歲前結婚的目標進法,也有女人找不到不嫁的理由,就嫁了。

要改善如此處境,加強兩性教育、提升個人對性別色定型是其中的出路。然而,這是條漫漫長路,要改變一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性態度可不容易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