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性脅迫

參考編號: EJ20230315

  • 日期2023年3月15日
  • 類別 信報《知性匯》專欄
  • 對象 公眾人士
  • 作者教育主任 李婉嫺
  • 主題 性教育, 性侵犯, 性暴力

近日,有關揭露韓國異端宗教領袖涉嫌性侵女信眾的紀錄片獲媒體廣泛報道,由於其中一位受害人來自香港,令大家對紀錄片及正在南韓審理的案情高度關注。

看網上留言,不少人對影片中所揭露的性侵內情感到毛骨悚然;也有不少指摘受害人的聲音,他們大都表示不理解為何在遭遇性侵後,事主不但沒有保護自己,反而仍然去接觸侵犯者並再遭受到多番性侵,之後更成為加害者,協助性侵者誘導其他女信徒。不同報道也提及事主被「洗腦」,這裏則想講「性脅迫」。

性脅迫最有可能發生在權力失衡的情況下,一方利用內疚感或嚴重後果去向另一方施加壓力,強迫對方發生性關係。

通常,性脅迫者會反覆游說對方,就算對方表示不感興趣,也會繼續游說直到對方就範為止;也會以謊言或個人權力去誘騙或強迫對方,並將脅迫行為正常化,讓受害人覺得是自己的義務;也有以恐嚇手段,例如恐嚇傷害其家人,迫使對方屈服。

這種在受到壓力或脅迫之下同意進行的性活動,可以是一種性侵犯,因為即使有人同意,那個「同意」其實是違背個人意願的。

在2018年一項針對西班牙青少年的研究發現,儘管男性和女性都有機會是性脅迫的受害者,但男性更有可能參與脅迫行為。

研究人員發現,個別價值觀念導致較高風險的脅迫行為,包括:對權力和控制的渴求,以及敵對的性別優越感等。

另一項在2018年針對美國大學校園的研究也指出性脅迫和性別優越感之間的聯繫,特別在異性戀關係中,傳統性別角色會影響權力失衡,令女性容易成為受害者。

當受害人願意將自己的遭遇說出來,藉此將侵犯者繩之於法,實在需要很大勇氣。但願社會有更多支持聲音,鼓勵性暴力的受害人為自己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