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好友愛開性玩笑

參考編號: MP20191203

  • 日期2019年12月3日
  • 類別 明報《性事101》專欄
  • 對象 學生 公眾人士 青少年
  • 作者教育組 陳健怡
  • 主題 性教育, 性騷擾

問:王同學

我跟同學Tony是好朋友,最近他經常出言取笑身邊人,一時笑女同學是Double May,一時笑說話較溫柔的男同學是Gay man。有好幾次為了不得失這位好友,我也與他一起取笑同學了,事後覺得很懊悔,不知道被傷害的同學會怎樣。我曾經想過遠離Tony,但又怕被他杯葛,成為被取笑對象。究竟我可以怎樣做?

 

答:家計會教育主任 陳健怡

王同學,相信你把此事說出來,內心是很矛盾,既知道取笑別人是不當行為,但又害怕若不與Tony「同流合污」,便會由「朋友」變成「受害者」。但首先我們要知道,當玩笑涉及性意味,便有機會成為性騷擾。根據香港《性別歧視條例》,任何不受歡迎而涉及性的行為,而這些行為是一個合理的人應會預期該位受騷擾的人士會感到受冒犯、侮辱或威嚇,均屬違法。而這條例是適用於學校,即包括監管了同學與同學之間的關係,因此隨便開一個玩笑,其實亦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

當然,筆者並非想以法例來「恐嚇」同學不要再做某些行為,相反,是希望同學更謹慎了解個人行為的意義。究竟為甚麼要取笑別人? 是真的希望傷害他人? 還是只是一種拉攏關係,顯示強弱之分的行徑? 如是,那麼成為「強者」群組的你,又有甚麼好處?如果清楚自己行為的意義,由心了解、明白和分折想法,就會更加有決心與不當行為「割蓆」。

其實輕易拿性當玩笑的人,很多也沒有想到其言語會引起別人反感,亦會為自己構成負面形象。王同學,如果你跟Tony真的是好朋友,應嘗試了解他經常取笑別人的背後原因,會否是缺乏自信或存在感?並循不同途徑讓他明白這樣並不能幫助他建立人際關係,反而適得其反,嘗試用你的理據去為他帶來改變吧!

本文原刊於《明路——生涯規劃》(2019年12月3日),經《明報》同意下轉載,《明報》保留所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