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性‧生育‧同性愛

參考編號: MP040826

  • 日期2004年9月2日
  • 類別 明報《性性相識》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教育組 李明英
  • 主題 性傾向

前些年,同性戀作家許佑生在台北舉行了「同志婚禮」,引來許多支持與反對的輿論﹔最近,同性婚姻在美國也成為政治焦點。

美國密蘇里州最近以壓倒性票數,通過一項州憲法修正案,禁止同性戀婚姻。據說,這項法案是全國有關同性戀婚姻政策的指標,相信未來將有更多州政府通過類似的法令以禁止同性結婚。

同性婚姻的確備受爭議。很多反對者都認為同性婚姻是不自然的,因為性活動與生育分離了,違反某些公認的倫理原則﹕正所謂「萬物分陰陽,陰陽合、生萬物。」﹔「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上帝製造了亞當和夏娃,並不是製造兩個亞當,娶妻生子便是上帝的安排……總言之,異性婚姻能確保人類可以傳宗接代、維繫族群﹔而同性戀者是不能做到的。不過,根據性學家金賽博士(Dr.Kinsey)的統計,男同志人數約佔所有男性人口的百分之十,而香港非正式的估計則是百分之七左右,始終是少數群體,照道理尚有大量異性戀者在考量傳宗接代這事宜吧。

生育和性已分開

再者,雖說性行為具有傳宗接代的使命,但性活動的目的,並不只是為了生育。試想想,每天晚上發生的性愛活動,有多少是和生育有關的﹖性行為其實也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歡愉,讓伴侶分享愛、感情和親密感。近數十年來,社會大力推廣避孕藥具,一切節育方法,就是要把生育和性分開。既然夫妻進行節育和非生育的性活動能獲得尊重,對同志非生育的性活動,為什麼又覺得難接受呢﹖

此外,很多人對同性伴侶關係的典型看法是不穩定、不負責任甚至濫交,即使有固定的伴侶,也屬於不會長久的膚淺關係,人們不相信同性伴侶能維持像一夫一妻婚姻關係的堅貞。無可否認,有些同性戀關係是不成熟和任性的,但是否就能以偏概全呢﹖而異性戀關係又何嘗沒有淫亂荒唐呢﹖若說只有同性戀者在破壞社會風氣、教壞年輕人,那似乎有失公道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