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消除歧視,結束愛滋病

參考編號: EJ20231206

  • 日期2023年12月6日
  • 類別 信報《知性匯》專欄
  • 對象 公眾人士
  • 作者教育組 連明誥
  • 主題 性教育, 性病及愛滋病

1988年,世界衛生組織訂立了每年12月1 日為世界愛滋病日,希望能夠以此提高世界各地人士及團體對愛滋病的認識、關注,並展示對愛滋病毒感染者、愛滋病患者及其家人的支持與關懷。

 

當這篇稿刊登的時侯,相信已過了12月1日。然而,對於受愛滋病影響人士的關懷與接納並非只適用於世界愛滋病日當天已而,而應該是持續的行動。有研究指出,在香港的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患者面對著十分嚴重的污名化現象。由於港人普遍對愛滋病認識較少,故對其存有不少誤解。如會認為比起其他傳染病,感染愛滋病的人士需為自己的感染負上較多的責任;會把愛滋病與同性戀、濫藥、濫交等行為劃成等號。這不但引致社會上歧視與排斥的出現,更造成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患者的自我污名,使他們對染病感羞恥及自責,甚至影響他們的精神健康。

 

在香港,以往便曾發生過有醫生因得悉病人為愛滋病毒感染者後,拒絕為其施行手術而被告上法庭的事例。根據《殘疾歧視條例》,若任何人因他人感染了愛滋病病毒/患上愛滋病/中傷與上述人士有聯繫的人士均屬違法。雖然法例或有阻嚇性,但倘若社會仍對愛滋病的認識不足,媒體繼續營造愛滋病的負面印象,則愛滋病根深柢固的污名並不會被抹走。

 

當社會上少點偏見,多點由心底而發的接納與包容時,才能為愛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有可能感染的人士提供一個非歧視的環境,減輕他們對進行病毒測試的恐懼,並提高他們跟隨醫生指示接受治療的意願,從而達到各國期望結束愛滋病對公共衞生威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