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須知

  1. 所有使用者必須遵守本館的規則及按照職員的指示,使用本館的服務及設施。

  2. 本館最多可容納30人,如參觀者眾多,特別是團體導賞參觀期間,本館或會執行人流管制措施。

  3. 進入本館後請先登記資料,以便本館統計記錄。

  4. 攜來之書包、背囊、手提袋及物品,可寄存於館內的儲物櫃。請小心保管私人財物,本館恕不負責任何財物之失竊或損毀。

  5. 請於本館關閉前十五分鐘,儘快收拾妥當離去。

  6. 凡未滿十一歲之兒童,建議應由家長或成年人陪同使用本館之服務。

  7. 敬請保持安靜及館內物品整潔。禁止攜帶食物於場內進食,不准吸煙、嬉戲、喧嘩及使用響鬧裝置。

  8. 未經許可,不准在館內拍攝及攝錄。

  9. 館內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帶走。如有懷疑,本館職員有權要求檢查使用者之隨身物品。

  10. 不可於館內作休息或自修之用,敬請自律。

  11. 本館開放時間或有更改,敬請留意家計會網頁或張貼於館內之通告。

  12. 閱畢書籍或資料,需置於圖書車上,請勿放回書架。

  13. 請小心使用各種視聽器材及各項資源,如有遺失或損毀,須由使用者賠償。

  14. 如要預覽多媒體項目或特別項目,請先在「預覽服務」登記冊上,清楚列明個人資料及借用項目之資源編號。每次最多預覽五個項目。

  15. 使用電腦及預覽服務每次時限為半小時,若無其他使用者輪侯,可按需要延長使用時間。

  16. 館內所有款項交收,只限以現金或支票進行。

  17. 如參觀者違反各項規則,滋擾他人或阻礙本館之運作,本館保留權利終止該使用者於館內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