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懷孕

當男性的精子與女性的卵子結合,成為受精卵,並沿輸卵管移動到達子宮內膜著床時,懷孕便正式開始。

對已有充份準備為人父母的人士來說,懷孕自然值得高興;但是,在沒有準備下的意外懷孕,卻會為人帶來莫大的困擾和憂慮。

意外懷孕的原因與徵兆

可能造成意外懷孕的因素包括:

  • 沒有採用避孕措施;
  • 避孕方法使用不當,如並無依期服用避孕丸,或避孕套配戴方法錯誤等;
  • 避孕方法失效,如子宮環鬆脫、避孕用品過期等。

如果婦女發現月經逾期,加上乳房漲大、作悶、嘔吐或小便次數頻密等現象,都可能是懷孕初期的徵兆。證實懷孕的方法,是在月經逾期約一至兩星期後,將排出的尿液(最好是晨早第一次的小便)進行妊娠化驗,以確定是否懷孕。

孕婦的抉擇

意外懷孕的孕婦可選擇繼續懷孕或終止懷孕。所謂終止懷孕,即以人工方式造成流產,俗稱「墮胎」,這與因懷孕過程不順利所造成的自然流產不同。在未作最後決定前,孕婦應先詳細考慮若干問題,其中包括:懷孕時個人的健康狀況;實際的生活環境如經濟情況、子女數目;對事業或學業方面的影響;自己與伴侶的關係;二人對生命及撫養下一代的看法和感受等。

孕婦如果決定繼續懷孕,則應接受定期產前檢查,以保障母嬰健康。至於決定繼續懷孕的未婚少女,可視乎個人需要,向「香港明愛」、「母親的抉擇」或「出生權維護會」等志願機構,申請入住專為待產的未婚少女而設的宿舍,直至分娩。當孩子出世後可選擇由自己撫養,或經「社會福利署」安排交由別人領養。

如果孕婦決定終止懷孕,則應對終止懷孕的過程和安全性等作進一步了解。終止懷孕必須在合法的情況下進行。在香港,無論自行或替人施行非法墮胎,都會被判監及罰款。 

申請合法終止懷孕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2 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條規定,要申請終止懷孕,必須經兩位註冊醫生共同確信:

  • 繼續懷孕對孕婦生命所構成的危險或對其身心健康所造成的損害比終止懷孕為大;或
  • 胎兒出生後極有可能身心不健全並足以造成嚴重傷殘 。

例如孕婦未滿十六歲,或孕婦在三個月內曾向警方報案,自稱是亂倫、強姦、迫姦、誘姦或迷姦的受害者,有關註冊醫生可以此推定,繼續懷孕對該女子的身體或精神健康會產生損害的危險,較終止懷孕為大。

接受合法終止懷孕的婦女,懷孕期不得超過二十四週,但若為挽救孕婦生命而進行者則屬例外。合法的終止懷孕必須在政府指定的醫院或家計會日間醫療中心內由註冊醫生施行。在香港,無論自行或替人施行非法墮胎,都會被判監及罰款。

終止懷孕手術的選擇

終止早期的懷孕,可利用手術或藥物進行,兩者的成效和安全程度相若。

終止早期懷孕手術,主要是採用真空吸引術,即利用一塑膠製的吸管,通過子宮頸進入子宮,將宮腔內的妊娠產物吸出。

藥物終止早期懷孕,主要混合使用兩種藥物,第一種藥物的作用是干擾孕激素,使其無法發揮作用而令胚胎剝落,它同時能增強子宮對另一種藥物的反應,令子宮收縮力增加,從而將胚胎組織排出。至於藥物終止中期懷孕,是透過靜脈注射或陰道栓塞藥物引產,刺激子宮收縮,將胚胎組織排出宮外。

終止懷孕的安全程度

終止懷孕的安全性與懷孕期的長短、所採用的方法、醫生的技術及設備是否完善等,均有密切的關係。

非法終止懷孕的衛生水平及儀器設備等均無保障,因此危險性很高。

終止懷孕後的影響

在一般情況下,在懷孕早期進行終止懷孕的孕婦,即日可出院。

懷孕中 期才進行藥物引產的,則需留院數天 。

有些婦女在終止懷孕後,若持續發燒、陰道大量出血、或腹部疼痛,必須盡快就診接受檢查。

怎樣避免意外懷孕

要避免意外懷孕,男女雙方都要具備正確和充足的成孕與避孕常識,並保持充分溝通,共同承擔避孕的責任,和持續地採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未婚青少年特別需要審慎考慮意外懷孕的可能和後果,因為年輕的未婚媽媽往往要承受因情緒困擾、學業和財政負擔、男友及家人關係所帶來的壓力。如選擇有性行為,採取較安全性行為及有效的避孕措施是明智的做法。

在選擇避孕方法前,最好先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按照指示正確地使用,並定期檢查身體及接受避孕評估。

意外懷孕輔導服務

家計會屬下各節育指導診所均提供意外懷孕查詢服務。

年齡在二十六歲以下,未婚而懷孕的少女,由本會青少年保健中心提供輔導。

家計會診所服務熱線:257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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