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看看我在幹什麼

參考編號: EJ20230525

  • 日期2023年5月25日
  • 類別 信報《知性匯》專欄
  • 對象 公眾人士
  • 作者教育主任 周卉卉
  • 主題 性教育

數天前,一則本地新聞令大家議論紛紛:一名男子被乘客發現在雙層巴士上自慰,被揭發後先是逃往巴士上層,繼而情急下以救生鎚擊碎玻璃車窗,從高處跳下逃走。
排除因智力或社交能力差異而未能理解社會規範之人士以外,為何有人會在公眾場合進行自慰?有市民提出乃因「土地問題」;香港地少人多,居住環境狹窄,性空間不足,在沒足夠私人空間情況下,被迫把這種「最私密的事」於巴士上演……但即使是公眾空間,一定有比公共交通工具更安全隱密、如被發現也更便於逃脫的地方吧,加上在地廣人少的國家或地區,一樣有公眾自慰個案,此說法似乎未能成立。
另一個講法,特殊癖好如暴露癖及心理需求,驅使有人在公眾地方自慰。澳洲法醫心理學家Lisa Warren博士曾於報章訪問中提及,於公眾自慰是種錯誤的追求性滿足方式,同時,亦可能藉此想吸引女性注意力,卻用了完全偏差的方法,只會引來恐懼及憤怒。至於選公眾交通工具,是因為在車上或船上,乘客們都被困在同一個狹小空間內,大家一方面很接近,卻又未能即時離開,無論是被發現之危險感而帶來的刺激,或是逼人觀看自己而帶來的權力及快感都得以提升。
著有Male Sexuality: Why Women Don't Understand It-and Men Don't Either一書的美國心理學家Michael Bader亦曾撰文講述,一些男性強迫女性觀看自己的自慰行為,是出於個人不安及焦慮,而想透過此舉來展示男子氣概,從而(錯誤地)處理自己的不安情緒。
每個人均有追求個人性滿足的權利,然而,不侵害他人卻是最基本底線。於香港,無論是否有露出私處,在公眾地方自慰均可能犯法,可被控「違反公德」、「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或「猥褻露體」等罪項。無論出於什麼原因,為了一時滿足,代價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