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性生活 - 孕媽媽篇

參考編號: PM0702

  • 日期2007年1月1日
  • 類別 《孕媽媽》雜誌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家計會 教育組
  • 主題 性生活

依照傳統,婦女在懷孕期間有很多生活禁忌,甚至不能有性生活;否則會危及胎兒。然而,這些禁忌大都沒有醫學根據,多是訛傳誤說罷了。事實上,只要孕婦和腹中胎兒發展健康正常,在懷孕期間是可與丈夫維持性生活,因為子宮具有保護胎兒的功能,是小寶寶出生前居住的宮殿,所以一般的性愛行為是不會傷害胎兒。不過,假若孕婦的身體出現異常症狀,就應請醫生檢查,看看是否需要暫時停止性交。

一般而言,懷孕初期(首三個月),妊娠徵兆可能令孕婦感覺不適,而且胎兒亦很細小,劇烈活動容易引致小產,因此,在這階段不太適宜性交。懷孕中期(第四至六個月)是孕婦感到最舒適輕鬆的時期,早前的不適徵狀已逐漸消失,而胎兒亦已進入穩定階段,此時夫婦可維持正常的性生活。但到了懷孕後期(第七至九個月),孕婦的子宮愈益擴大,可能會壓迫到其他器官,造成腹部不適;孕婦挺著肚子,心情又開始煩躁起來,此時也不太適宜性交。

在懷孕期性交,雙方的動作不宜太激烈,更要選用適合懷孕期的性交姿勢,例如面對面坐著、男向女背後進入,或改用側身躺臥的姿勢,總之以不壓迫脹大的乳房和腹部為原則。若進行口交的話,切勿讓丈夫吹氣入陰道,避免阻塞血管,引致胎兒死亡。

無論在懷孕期或平常日子,夫婦倆都需坦誠溝通,以了解彼此的性需要和感受。如果孕婦偶然因身體不適或情緒因素而不想性交,就應坦白告訴丈夫自己的意願,不要勉強了事。其實,除了性交之外,一些示愛行為,如親吻、擁抱、愛撫等,同樣可以滿足性需要及增進彼此的親密感覺。

對於那些初為人母的媽媽來說,心情難免比較緊張,為了專注照顧小寶寶,生活模式也許亂了陣子,加上身心疲累,這時太太很容易忽略丈夫的性需要,甚至在產後有段時間會失去性興趣。其實,和諧的性生活與帶孩子是可以並存的,切勿只偏重照顧孩子而為婚姻帶來不必要的危機。太太可嘗試與丈夫傾訴面對新角色的壓力,並鼓勵他分擔照顧孩子的責任,還有兩口子可一起重訂生活時間表,縱然用上大部份時間照料孩子,也須預留一點「二人世界」的空間和時間,重拾性愛的樂趣,例如:每星期安排一晚是兩人的拍拖時間,雙方盡量拋開生活瑣事,手牽手外出共進晚餐。若情況許可的話,夫婦倆也可偶爾結伴外宿,在不會受干擾的環境下享受魚水之歡。

總括而言,只要夫婦兩人都願意付出努力和心思去維持親密關係,那麼,無論在懷孕期間或平常的日子裡,伴侶也會感受到你的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