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指導學生解性取向困惑

參考編號: MP050817

  • 日期2005年8月17日
  • 類別 明報《性性相識》專欄
  • 對象不適用
  • 作者教育組 李明英
  • 主題 性傾向

最近關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民間掀起陣陣爭辯,令公眾感如霧裡看花。

的確,隨著同志運動在全球的發展,同性戀的議題近年來逐漸浮出水面,大眾媒體多了報導同性戀,也讓更多人有機會接觸這個議題。然而,香港社會普遍對同性戀仍缺乏正確認識,同性戀是在學校不討論、在家庭不提及的,難怪到了今天,我們仍看到關於同性戀的許多謬誤和偏見。

例如,美國精神科學會疾病及統計手冊」(America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簡稱DSM)自一九八六年開始,早已不再把同性戀列入疾病的範疇內,西方醫學界以及一些專業的團體,包括美國心理學會,均普遍認同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然而,不少人在討論同性戀時,仍視之為一種需要治療的疾病,把論述環繞在「同性戀的病因、成因」以至「治療的方式」。當然,這種不斷探討「同性戀的成因」,進而嘗試加以預防、治療及矯正的取向,正反映了我們的社會以異性戀意識型態為主流,同時預設了同性戀的不好及不正常,才有需要去診斷是真是假。

面對越來越多元複雜的社會發展,作為提供知識及給予行為指引的教師,宜多反省自己的性態度和所扮演的角色。假如你遇到學生面對同性戀方面的困惑並向你尋求協助時,不妨參考下列的簡單原則:

* 保密:學生有可能面對一些來自家庭或友儕間的壓力,因此,保守其性傾向是和學生建立關係的第一步。除非獲得學生的同意,不宜將其身份轉告他人。

* 同理心:使用同理心來領悟學生面臨問題時的困境與壓力,讓學生感受到你對他的問題及情緒是接納和了解的。

* 反省個人性態度:教師要檢視自己對同性戀的認識及限制為何,是否可能存在一些謬誤和偏見。假如你感受到因著個人的背景而會出現一些局限,宜充實自己對於同性戀的相關知識;也可以和學生商議,考慮尋求專業團體協助。

* 積極給予資源:給予學生一些有關同性戀的資源,如尋找一些優良而中立的讀本、網站或相關團體的資訊等,提高學生接觸和了解性傾向的機會。

緊記,教師的輔導取向,並不是要找證據「證明」同學是否同性戀,也不是去找出「原因」,更不是批判對錯的時候。最重要的是,要讓同學能積極正視自己的性傾向,也明白如有需要時可以向那兒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