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我決定的就是合適

參考編號: EJ20221109

  • 日期2022年11月9日
  • 類別 信報《知性匯》專欄
  • 對象 公眾人士
  • 作者教育組 林盈盈
  • 主題 性教育, 性騷擾, 性侵犯, 性別角色

女性衣着一直是個受人熱議的話題,除了要符合不同場合要求,不少人也認為女性穿衣不應過於「性感」,衣服應該足夠覆蓋胸部和臀部。不過應該如何界定合適的衣着?

 

最近網絡上再次掀起女性於日常生活中穿着瑜伽褲的討論,源自一位女瑜伽導師身穿瑜伽褲與家人拜祭祖先。批評的一方認為瑜伽褲過於貼身,令腿部、臀部及外陰部線條完全顯露出來,過於性感並會引來旁人注視,並不適宜於該場合穿着。瑜伽導師於翌日發文指出當天由山下走到山上,需要一定運動量,穿着瑜伽褲並沒有不當之處。她又指穿着瑜伽褲只因自己喜愛,每人也有穿自己喜愛的衣服之權利。若如她所說,當天基本上是做運動,穿着運動服就是合適之選。穿瑜伽褲並沒有令臀部暴露於他人眼前,為什麼仍然會受到別人批評?

 

社會上的評論很容易讓女性認為身材「不夠好」就沒有資格穿着某種衣服,女性應該「安份守己」,不要嘗試越過這些規條。也許不少女生也曾經因為害怕他人目光和批評而選擇不去穿着某類型衣服,例如較顯贅肉的短裝上衣或貼身衣服;低胸衣服或較短的褲或裙很大機會惹人注視,也不該去穿。若服裝並不暴露,衣着受批評該怪罪於穿衣人還是批評者?其實穿起來自己認為舒適的衣服就是合適的衣服。

 

「身體自主權」這個概念帶出每人(不論性別)皆有決定自己外貌與裝扮的自由,而每人也應該尊重他人的選擇。另外,不論男性或女性,都不應受到任何源於自身衣着的暴力,不論是肢體上還是言語上。

 

11月25日是聯合國「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暴力泛指任何形式的性別暴力:如親密關係暴力、性騷擾行為和性侵犯。希望各位女性都能自由選擇和穿着自己喜歡的服飾,不為任何人改變自己的衣着風格,並勇敢為自己和其他女性站出來,向暴力說不。